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一、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6]000052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XSXN[2026]030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方式: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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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供应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碧桂园智慧园21栋102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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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供应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少长少市雨花区砂子塘路161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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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供应商: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布头路350号101园区1-4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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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主要信息
1.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服务范围:新邵县境内
3.服务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食品检验机构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检测能力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参数涵盖《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邵县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范围,具有独立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的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③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④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3.2依法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供应商须按照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组织检验检测工作。
3.3按时检测: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录入到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监测省级平台、撰写分析报告、异议及复检情形的应对等工作,并及时将检验报告结果报采购人。
3.4出具报告时限:食用农产品检验报告时限≤15个工作日,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时限≤20个工作日。
3.5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采购人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擅自公开检测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其结果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金额包一: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00元)
合同金额包二:肆拾万陆仟元整(¥406000.00元)
合同金额包三:叁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3224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4月24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4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附件:采购合同扫描件